招生对象 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5-04 10:1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上海市百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
  • 联系方式:(021)54305596
  • 学校地址:徐汇区罗秀新村136号

2017年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有效期满3年。
(二)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凡同时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报名(包括“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招生对象:
符合2017年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2017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2017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2017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中考条件的初三毕业生,根据中考成绩及英语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7年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
招生对象:
符合2017年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2017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2017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2017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
符合上海中考条件的初三毕业生,根据中考成绩及英语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6年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符合2016年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符合2016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符合2016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招生对象:符合2016招生条件的本市考生及应届随迁子女
二、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中考条件的初三毕业生,根据中考成绩及英语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016年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有效期满2年(2017年起要求满3年)。
(二)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三)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