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我院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考生本人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考察。
(二)身体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