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
2.由于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及就业因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体检肝功能不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脊柱四肢畸形,身材矮小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3.患有心脏、皮肤、精神、心理等方面疾患者,肢体有残缺者。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护理(涉外护理)、护理(口腔护理)、护理(老年护理)、护理(社区护理)、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五个专业只招女生且身高1.60米以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护理专业女生要求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5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