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22 22:1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
  • 联系方式:023-68501490、68501478
  •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4村9号

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简章

报考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考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持有同等学力证书,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规定执行)。
注:下述考生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x.***.cn )或《202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21-2022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愿原则。尊重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在专业类招生范围内填报专业选择志愿。
(二)成绩优先原则。学习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020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2020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zsxx.***.cn)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19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且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等群体。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具有重庆户籍。非重庆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需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渝务工证明)。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共名,如下表:

2019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权威发布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

--报名条件
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单独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本次高职单独招生。
注:(1)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为我市户籍,如无我市户籍应符合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在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2)同等学历报考应提供初中毕业证明材料,初中毕业已达三年且具有我市户籍。
(3)非我市中职毕业生报考应具有我市户籍,我市中职毕业生报考可不限我市户籍。

2019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及同等学力人员,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高职对口类、中职直升类、单考单招类、单报高职分类考试普通类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高职单独招生。
注:只要你是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不管是今年或者以前毕业),今年6月不参加高考并且3月春季招生没被录取都可以报名。

2019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