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另外,根据鲁教职函〔2021〕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枣庄市举办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的批复》面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农场经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农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电商主播、村“两委”干部等,举办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教育。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高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7日),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枣庄职业学院。
正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习就读的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