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另外,根据鲁教职函〔2021〕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枣庄市举办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的批复》面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农场经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农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电商主播、村“两委”干部等,举办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教育。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高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7日),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枣庄职业学院。
正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习就读的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另外,根据鲁教职函〔2021〕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枣庄市举办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的批复》面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农场经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农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电商主播、村“两委”干部等,举办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教育。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枣庄职业学院。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正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习的退役士兵及在读大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2022年枣庄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另外,根据鲁教职函〔2021〕2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枣庄市举办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的批复》面向枣庄市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民工、农场经营者、农村个体工商户业主、农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村电商主播、村“两委”干部等,举办枣庄市乡村人才振兴专科学历提升班教育。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高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17日),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枣庄职业学院。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高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院就读的退役士兵及在读大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注册入学须知

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应根据省统一汇总公布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注册入学开始

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各类别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具体办法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21〕10号)中相应规定执行。对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应根据省统一汇总公布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院就读的退役士兵及在读大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及专业代码

注:1.具体报名条件、测试方案、录取原则及其他细则请查看《枣庄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和《枣庄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单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院就读的退役士兵及在读大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通知

(三)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完成各环节事项。报考条件及其他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25号)。

2020年枣庄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2020年夏季、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枣庄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