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职高及同等学历的学生和社会青年。
颁发证书:毕业生经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中专、大专毕业证书。毕业生经过考核合格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网上可查的中级、高级和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生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重要提示:凡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视同大学专科学历,可报考相应的公务员职位,并纳入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皖政办[201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