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为各生源省份符合国家2021年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认可2021年全国性加分政策和各生源省份加分政策,接受各生源省份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
3.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4.对进档考生,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和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5.各招生专业均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21年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