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放开高考报名户口限制,以高中三年的学籍作为在鄂报考条件,推进高考报考公平。
高考统招是采用普通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毕业生。
高考统考科目: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理科综合。
自主招生为高等学校自主进行的高职考试招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毕业生,招生专业主要为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突出的专业。招生学校主要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主招生采取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方式。要坚持能力为重,强化就业导向,增强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的适应性。入学标准中,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方式上突出面试环节,注重考查学生的职业性向与潜质,注重考查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对专业技能表现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高职统考以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招生对象为中职生(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招生学校主要是省教育厅确定的相关高等职业院校。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基础。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文化课,考试日期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相同,计算机基础在统考第二天的上午进行考试;每年10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成绩合格者方可报专业技能考试的试验,引导高职招生向重视技能、重视动手能力、培养就业能力的方向发展。
录取时,以公共文化课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填报志愿,按考生语、数、英、计算机基础四科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顺序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