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按照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从制订招生计划、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实施录取等方面,切实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积极稳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招生录取和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等相关政策,为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三、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和办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