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1、学籍条件:我校报名学生必须是15、16级在校生。如果非福建省户籍学生必须,从2016年9月至今在我校就读。(15级学生则必须2015年9月至今在我校就读)。
2、纪律条件:无违纪记录或无不文明行为记录等(如受过学校处分的同学,必须先撤销处分,方可报名)。
3、成绩要求:在高职辅导班筛选考试前,每学期的校内技能考核成绩至少达到合格及以上(或补考合格);同时,第一、二学期期末总成绩排名必须都在班级前80%(包括80%,名次有小数则按取整处理)。
4、技能竞赛照顾政策:在没有受到过学校处分(如受过处分的,必须先撤销)的前提下,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获得市级(及以上)获奖的在校生,也须参加高职辅导班筛选考试,但可以根据考试成绩给予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