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北京市平谷区职业学校
  • 更新日期:2023-01-13 09:13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
  • 联系方式:010-69909471
  • 学校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9号

2016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5〕21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15年北京市平谷区第一职业学校(平谷一职)招生工作方案

四)招生对象及相关政策
1、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北京市2015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北京市平谷区职业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