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7 09:05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36-6062036 6050753
  • 学校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街道凤凰路6号

2021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诸城市退役士兵报名须知

1、报名条件
2019-2020年度诸城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

2020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1.参加全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山东省夏季高考的高考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山东省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2020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六章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
1、单独招生:参加全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中等专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2、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全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2020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有关政策答疑

一、2020年我省春季高考招生有几种招生形式?招生对象分别是什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明确,2020年我省春季高考分为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三种形式。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象是参加了我省春季高考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是参加了我省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学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是参加了我省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学生。

2018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2018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已参加2018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
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报名成功提交后须按规定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每生120元),只报名未缴费者系统会默认报名不成功。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018年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外各招生院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邮寄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307室,邮编:250011)备案。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名称、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2017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已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017年 山东省关于做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称号审批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前)。
各试点院校要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及单独招生政策制订本校的单独招生章程,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须包含本校报考条件、文化测试科目、技能考核办法、录取规则、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招收具有运动专长考生的试点院校,须在章程中明确招收专业、计划数及对应的运动项目。各试点院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宣传须客观、准确,严禁虚假、不实宣传。

2017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已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
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报名成功提交后须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每生110元),只报名未缴费者系统会默认报名不成功。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