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11月6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2张2寸彩色照片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单招或扩招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B类的考生、单招和扩招A类考生中未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的考生均须在11月8日上午8:30前到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体检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216号)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