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3 14:1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
  • 联系方式:023-61065333 61065858
  •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

2021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通知

三、报名对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
下述考生不得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2021届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1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n/zs/或《202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20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四、报名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2020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通告

(一)报名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报名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2020届应届毕业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0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www.***.cn/zs/)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2019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高职扩招对象: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名人员须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须具有我市户籍;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在职人员须在渝务工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由我市企业向招生院校提出集体报名需求。在渝务工证明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第十条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共450名,如下表:

2019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

招生对象:1.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
2.中职毕业生,土建类。

2019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专业

招生对象:1.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
2.中职毕业生,药剂类。

2019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

招生对象:1.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
2.中职毕业生,土建类。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