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等涉及政策层面的工作,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对口生招生正式文件下发后再作安排。有关政策可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64号)。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信息采集工作由学校所在地招办负责,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其他未明确的事宜,可暂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招普[2017]6号),工作中有需要联系的事宜,可致电省招办普招处(0371-681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