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报考方法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及条件: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毕业生,三校应(往)届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往)届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毕业生,三校生应(往)届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三)报考办法
1.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填报我院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志愿调剂。
2.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2018年12月31日前到确认点确认签字并缴纳报考费130元/生,我院不单独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3.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3月4日—8日期间,自行登录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www.***)进入“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网”,核对考生名单,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