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8-03 05:3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8-87647580
  •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沙路42号

2021年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信息

3、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享受1000-3000元国家助学金。
4、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5、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享受1000-3000元国家助学金。

2021年四川省“志翔助学工程”招生工作通知

一、招生对象和证明材料
全省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思想品德好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9+3”生源地区除外):

2020年四川省“志翔助学工程”招生工作通知(图-文)

一、招生对象
全省苑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思想品德好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9+3”生源地区除外):

2020年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1、应往届初中毕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9+3”地区生源不属于招生对象。

2018年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高考班(高职高专)简介

二、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9+3地区除外)

2018年四川省省民政厅“志翔助学工程”招生工作通知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党的庄严承诺。坚持精准扶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在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增强创业和就业能力,是脱贫攻坚直接有效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厅通过“志翔工程”,用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全省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城乡低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困境学生提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有力解决了我省学生读书难、就业难的问题。为了推动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的帮扶目标,我厅今年将继续实施“志翔工程”。现将“志翔工程”2018年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思想素质好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藏区“9+3生源除外”): (一)孤儿学生。持有《孤儿证》,或由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孤儿证明材料。 (二)残疾学生。持有《残疾证》且学习生活能自理。 (三)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城乡低生活保障证》,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全省计划招收困境学生500名。 招生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康复护理方向)、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方向、无人机救灾方向)、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幼儿服务方向)、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公关礼仪、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方向)、汽车运用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方向)。共10个专业。 三、在校期间帮扶政策 (一)免收1-3学年学费、住宿费。 (二)1-3学年在校期间,每月补助生活费300元,共计7500元。

2018年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应往届初中毕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均可报名。

2014年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学生,社会青年均可报名就读。

2013年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招生对象
社会福利机构供养或经县、区民政局同意分散供养的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学习、生活)、智力正常;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