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条件详见报考招生院校《2018年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入学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打印
(一)报考办法及缴费
2017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选择“考试三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以下简称“对口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高考报名时的专业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考生也可选择“考试三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考生选定考试大类,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身体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通过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报考时间:
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8年高职单招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报考条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考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慎重确定报考专业,患有《意见》明确规定相关疾病的,学校可依据《意见》做出“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不宜就读”的决定。
四、报考类别、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
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别:考试八类(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取得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考试类别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全省统一时间)。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以下简称“统考考生”),可选择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类所涉及专业),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财经类的考生,默认按对口财经类参加相应牵头院校组织的考试。其他对口考生也可选择考试九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别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二)报考办法及缴费方式:报考单招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联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院校单招简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选择考试九类和高职单招对口财经类,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报考费。
四、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及考试类的选择
已通过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均可报考。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考试十类”进行网上报考。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专业类选择“电子电工类”或“计算机类”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参加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十类”;高考报名时选择其他专业类的对口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单招报考系统”,可从统招计划选择“考试十类”,与该类的统考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定,不再更改。
五、报考办法与缴费、准考证的打印、成绩的公布与复核、志愿的填报方式
(一)报考办法与缴费: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计算机类单招的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单招简章,于2018年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cn)点击进入“高职单招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考,系统将自动跳转到缴费界面,按提示缴纳报考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