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院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简章,明确报考条件、专业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监督机制、咨询方式、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院校将招生简章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及院校规定的考试或考核(以下称校测)。开展校测的院校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校测的实施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可采用笔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形式。校测费用由院校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收取。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须使用合格性考试及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院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或相关技能考核。
院校应结合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和计划。院校参加试点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招生专业和计划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院校向社会发布。院校可安排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计划。安排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3+2”分段培养项目招生总计划的30%。已安排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3+2”分段培养项目专业,不再安排到普通高考统招批次招生。
二、考生申请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提前招生。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考试成绩供招生院校使用。2021年合格性考试中的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至11日,其余9门合格性考试时间为1月16日至18日。合格性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多可向两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招生简章的规定参加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1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