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依据教育部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15号)的规定,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上述三项报名条件外,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三)在湖南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但二者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