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教育学段招生对象
1、沧州市主城区户籍,2015年9月之前出生,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具有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残疾证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小学学段。沧州市主城区户籍,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具有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残疾证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初中学段。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双方及子女具有沧州市主城区居住证的2015年9月之前出生,生活自理、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具有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残疾证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小学学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双方及子女具有沧州市主城区居住证的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具有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残疾证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初中学段。
3、满足以上条件学生入学后,各学段如有空余学位,可招收各县市适龄少年儿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