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你核对“录取通知书快递”中所装材料:①《太原学院2020级新生录取通知书》;②《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④《太原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⑤《大学新生应征入伍宣传单》;⑥中国农业银行银联卡;⑦《太原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⑧《太原学院2020级新生报到健康卡》。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贷款。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贷款的同,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