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以下标准优秀考生奖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以下标准优秀考生奖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全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为8000元,发放比例40%;二等为4000元,发放比例60%。(此办法不适用学费高于8000元/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的特殊定向生)
2.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设立单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校各类“创先评优”和创新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励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和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