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每生每年;二等3000元每生每年;三等2000元每生每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学校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材料;高每生每年8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设置若干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助学创业:对有志创业学生,学校寻求场地,提供咨询管理服务,对经过筛选的优秀项目,专家进行创业指导。
校长阳光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外,为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校长阳光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