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北航制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办法(试行)》,结合我院中法融合特色的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成立中法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委员会组成如下:
硕士(研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等级为一个等级:
硕士(研二、研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等级为三个等级:
5.未缴纳学费者(不含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新生若大四阶段无原则问题,则均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三年级硕士研究生若无原则问题,学业奖学金沿用二年级时的评定结果;
4.评委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成绩、实习情况、学术成果、奖励等内容。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胡公示;
2.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参评人存在造假、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后取消参评人就读研究生期间所有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根据情况上报学校有关部门裁定;
4.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之前相关规定自动作废,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