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践行"笃学尚行,扬美崇善”的校训精神,主动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积极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我校设立了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以表彰和奖励各方面较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学校根据国家的政策和规定,已建立起集"奖、助、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育人体系和机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以顺利入学,确保圆满完成学业。
省政府奖学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省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二年级以上),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省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三)楚雄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分别为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每人每年1500元,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
社会奖学金。由社会各界自愿捐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目前,全校设有5项社会奖学金。
如果您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您仔细阅读《国家资助助您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关于生源地信用贷款办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并到您的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分为定期困难补助和临时性困难补助两类。定期困难补助每学期评定一次,按五个月计发,分三个等级,一等每人每月120元、二等每人每月100元、三等每人每月80元。临时性困难补助主要用于补生家庭因遭受自然灾害、本人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所导致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
我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均可通过不同形式获得至少一次(项)提高个人能力与素质的免费技能培训学习机会。
我校明确保险公司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要求,每年由保险公司免费为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平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