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金(一等4400元每年、二等2750元每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七、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校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烤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万元的新生奖学金。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