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奖金如何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一、二、三等奖,评选比例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3%、7%、10%。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3、国家金: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其中特困生每人每年4000元,贫困生每人每年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