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金、校园地国家贷款、生源地信用贷款、勤工、特殊困难补助、学费缓交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有意申请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生,入校后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西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热线:0771-53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