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奖学金
享受此项奖学金的考生,需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二、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新生,总成绩在录取专业所在一级学科、类别排名前5%的,第一学年给予3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6%-10%的,第一学年给予2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11%-25%的,第一学年给予1000元的奖学金资助。
调剂生源被录取的新生,总成绩在录取专业所在学科(以一级学科计)、类别排名前5%的,第一学年给予2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6%-10%的,第一学年给予1000元的奖学金资助;排名在11%-15%的,第一学年给予500元的奖学金资助。
新生奖学金与招录奖学金不得重复获取,坚持“就高”原则。
三、在校研究生均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并获相应的奖金。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次20000元。
★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三等奖学金4000元/人,获奖覆盖面占学生总数70%。
热衷于学生管理,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学生好评的,可颁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500元。
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按《河北北方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执行,获评校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1000元;获评省级优秀论文,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各颁发奖金3000元。
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以致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可向学校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临时资助。
本办法仅适用于河北北方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录取的考生,不享受招录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相关事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