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学校建有“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学校、湖北省及国家相关奖助政策。“奖”: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学校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2000元/人/年(2020年标准);“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金,国家一等金4400元/人/年、二等金3300元/人/年、三等金2200元/人/年(2020年标准);“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贷款金额高可达8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考生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精准扶贫手册、低保证等)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