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学院为国际法学院。该专业7个学期在华东政法大学学习,1个学期在香港城市大学学习。毕业时授予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及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获香港城市大学的英美法证书。培养特色为全英文授课和双语授课,提供境外学习交流、各种奖金、海(境)内外实训机会。该实验班的学生可报名参加学校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开设“3+1+2”国际法学博士精英项目,经选拔的本科生第四学年在香港城市大学修读,学分可折抵华政相应学分。在取得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后,可申请继续入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为期二年的博士课程,成绩合格者获香港城市大学授予的法律博士学位。
家庭经济困难,且年满18周岁的学生,可申请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自负的国家贷款。对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家庭遭灾等重大变故发生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学杂费减免和临时特困补助,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学校学生勤工服务中心还积极为广大学生提供勤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