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源地贷款;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绿色通道办理手续缓交学费,待入学后通过办理国家贷款缴纳学费。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可通过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汇款方式将款项汇至学校指定的账户。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多方面、多途径、多渠道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偿"等一系列帮困措施,为保证考入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现将我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向广大新生和家长介绍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书面承诺及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长不超过22年。国家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贷款与校园地国家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贷款。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开展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绿色通道工作。对于入学时确实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可以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申请,我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办理绿色通道手续,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绿色通道具体办理流程为:到基础学部报到→向基础学部申请绿色通道(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绿色通道申请表→基础学部审核、批准→到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绿色通道办理处审批。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勤工活动,利用校内资源开辟勤工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构建了多种平台,组织同学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在校期间,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暖心棉服、路途补助和舒心车票等困难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制定了长效资助帮扶计划。同时,在学生家庭遭受地震、旱涝等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时,学校将及时发放困难补助,保证学生顺利渡过难关。
6奖金
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只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奖金,我校也通过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争取到了国内外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尤其是校友们大力支持与援助,这些捐赠将根据相关政策设立奖金用于资生完成学业。
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金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曾宪梓奖学金、新长城金、丰田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金、中芯国际孟宁金、久智爱心传递奖金、秀珍爱心传递奖金等十余种,各学院(部)也设有专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长不超过22年。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贷款和校园地国家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贷款。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