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奖金管理办法》(校政发〔2021〕39号)的规定,实施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学校针对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建档立卡贫困研究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资助两学年。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给予现金补贴1000元-5000元,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发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