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注:①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③本奖学金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元/年)获奖学生比例一等8000≤15%二等5000≤25%三等3000≤60%
注:人事档案不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