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具体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设定为1-3档.1档为每生每年4400元.2档为每生每年3300元。3档为每生每年2200元。
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定。
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韩忠朝奖学金、乐谱奖学金、和康、德典金等奖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