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新生专项奖学金:一等10000元,二等5000元,三等3000元;其他校外奖金1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高8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