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进行跨专业调整分专业计划,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政策减免学费。终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2.我校奖金政策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享受我校国家、省市奖金及校内奖学金政策。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每学年按比例评选一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国家金分两学期发放。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分别为8000元/年、8000元/年、5000元/年;国家金标准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学校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专业技能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和学习进步奖学金四种。奖励金额为300至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