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道路,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媛解经济压力,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置了。校内奖学金"和"校外奖学金"两大类,奖励对象包括了新生在内的所有全日制学生.
1.新生奖学金
2.校外奖学金
为表彰和鼓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同时帮助部分品学兼优的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社会各界的岭在学校设立奖学金有"泰豪奖学金。“、"春晖奖学金"."刘骏奖学金".“余金龙奖学金"、’王志军奖学金"、"无损检测技术奖学金“、“诺斯(ROSS)贫困生奖学金“、“常工电子奖学金、济宁模具奖学金“、“连胜奖学金"、"万和芯奖学金等,金额为毎人毎年1000元-5000元不等。
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2.国家奖学金
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十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国家贷款、勤工、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金为主,以勤工等为辅。
第三十二条启动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