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我校新生按国务院及省政府要求纳入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8〕75号),保险费为每生每年150元,按学制一次性缴纳300元医保费用(入校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大学生医保知情确认书及承诺书”。如有符合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先交后退的原则予以减免医保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包括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及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六类。参保大学生符合以上认定范围的,应向学校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其中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20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其余四类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身份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20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六、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其成长成才,对于贫困生我院将会在新生入校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新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