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奖金
为鼓励优秀博士生脱颖而出,我校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凡选择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非定向考生均可享受,奖学金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新生奖学金1.3万元至1.8万元不等。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申请每年3万元的国家奖学金,以及1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学业奖学金。我校还设立了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低每月700元的岗位资助。每名博士研究生每年还可领取1.5万元的国家金。此外,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学术新人计划等项目资助,助力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
(二)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的应届毕业生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如不能按时迁入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专任教师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档案、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