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培养硕士生学习期间,与华中农业大学其他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生享受同等待遇。既可享受硕士生的年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又要缴纳硕士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需要住宿的硕士生)。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标准:甲等为每生每年10000元、乙等为每生每年8000元、丙等为每生每年4000元,甲、乙、丙等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比例为一年级40%、30%和30%,二年级为20%、60%和20%;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优秀硕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住宿费标准按华中农业大学规定标准执行。
2.联合培养研究生除享受华中农业大学各项奖金外,还可享受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专门为联合培养硕士生设立的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奖金覆盖面为100%。新生奖学金标准为: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且被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生;非第一志愿而被调剂录取为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的考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比例为10%、30%、60%;单项奖学金分为学术成果奖、学术竞赛奖、专利发明奖。奖励标准按学校制定的有关奖励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