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体育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学校坚持办学。先后与37个国家(地区)的100余所高校、体育教育科研机构和世界知名体育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竞技体育等方面深入交流合作。建有亚洲体操培训中心和国际体操联合会授牌成立的国际体操学院、中国水上运动学院、中国铁人三项学院、中国拳击学院、中国健美健身学院。积极开展同国(境)外学校联合办学项目,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个、国际合作办学项目6个,在校学生300余人。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德国、丹麦、新西兰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开展学生短期实习实训合作。2014年,学校获批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院校,现有各类长短期在校留学生近100人。学校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行业体协和企业在科技服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产业等领域广泛开展交流合作。

2021年武汉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奖学金、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凡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可申请以下国家奖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本科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
学校另设有校级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岗位。

2021年武汉体育学院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学校坚持办学。先后与37个国家(地区)的100余所高校、体育教育科研机构和世界知名体育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竞技体育等方面深入交流合作。建有亚洲体操培训中心和国际体操联合会授牌成立的国际体操学院、中国铁人三项学院、中国空手道协会培训学院。积极开展同国(境)外学校联合办学项目,有国际合作办学项目7个,在校学生近500人。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德国、丹麦、新西兰等国的多所大学开展学生短期实习实训合作。2014年,学校获批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院校,现有各类长短期在校留学生近100人。此外,学校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行业体协和企业在科技服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产业等方面广泛开展交流合作。

2020年武汉体育学院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简章

学校坚持办学,全面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37个国家(地区)的100余所高校、体育教育科研机构和世界知名体育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学研究、竞技体育等方面深入交流合作。建有中国空手道协会培训学院、中国铁人三项学院、亚洲体操培训中心和国际体操联合会授牌成立的国际体操学院。积极开展同国(境)外学校联合办学项目,有国际合作办学项目7个,在校学生近500人。与丹麦、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的多所大学开展学生短期实习实训合作。2014年,学校获批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院校,现有各类长短期在校留学生近100人。此外,学校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行业体协和企业在科技服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产业等方面广泛开展交流合作。

2019年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四章奖学金、贫困生资助措施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凡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可申请以下国家奖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本科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学校另设有校级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专门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学校已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岗位。

2019年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九、新生入学奖学金
新生达到我校所规定的运动成绩等要求将获得相应入学奖学金。

2018年武汉体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校内二次选拔简章

国外学习费用:21123美元/年(GPA2.5以上可享受3400美元学费减免,GPA3.0以上可申请院长奖学金);具体以滑石大学当年实际学费为准。
2.基本奖学金(每个国际学生都可享受)
Ø本科学生第一年可获得奖学金600英镑
Ø本科学生第二年可获得奖学金600英镑
Ø本科学生第三年可获得奖学金500英镑

2018年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四章 奖学金、贫困生资助措施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学校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各类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三条 凡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可申请以下国家奖金:大二及以上特别优秀本科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我校专门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岗位;我校已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2017年武汉体育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四章奖学金、贫困生资助措施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各种单项奖学金。各种奖学金主要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达到相关要求可享受国家金;我校已设立扶贫助困基金,为家庭贫困且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的学生提供资助;并为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多种勤工岗位;我校已开通绿色通道,协助办理国家贷款,保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2017年武汉体育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名额已经下达我校,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初评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5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及《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初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国家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我省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各等次人数分布由各院系各年级自定,但总人数要按照下达计划执行(一等和三等人数一致,可以保持总人数和总金额一致,原则上一等和三等金人数分别应该占总资助人数的10%-30%之间)。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是国家奖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国家奖金评审、发放过程中,实行“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具体评定办法与细则,参照《关于开展2017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5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及《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执行。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同时获得,但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金。如有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金的学生,请辅导员另附文字材料说明情况,并经院系同意,加盖院系公章,报学工部备案。
3、各辅导员在奖金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达奖金指标多于所带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人数,应将多余指标结存起来,结余指标统一上报学工部,不得出现为完成评审任务而将奖金指标评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发现将国家奖金发放给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以“套取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处理。
4、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金获得者必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该生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不得把上学年获得过国家奖金的学生排除在本学年申请范围外,要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统一评审。
6、各院系在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申请表时,必须将《国家奖金投诉办法》印制在申请表背面一同下发,并将《国家奖金投诉办法》告知全体学生。
各院系请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的评审工作。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武汉体育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