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保障:我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8%),其中:一等金4000元/年、二等金3000元/年、三等金2000元/年;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人;重庆市安全工程金:其中一等金2000元/人、二等金1500元/人、三等金1000元/人;企业资助的励志金和校内勤工岗等其他临时困难补助。
同时,按国家相关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