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使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学院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方式。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
(3)学院设立的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经学院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出以下资助申请:
(1)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金 (3)国家生源地贷款 (4)学院金 (5)申请参加我院校办企业大连大译五舟贸易有限公司网络实训基地提供的勤工等工作。2009年4月,大连大译五舟贸易有限公司被辽宁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