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招生简章

办学层次学习形式专业名称起点计划学制招生范围学费住宿费普通中专全日制供用电技术初中100三年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学费(免学费生除外):367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4.根据相关文件(粤教〔2013〕84号、粤财教〔2013〕54号和粤府办〔2014〕31号等)规定:农村户籍和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户籍学生实行三年免学费政策;(具体名单以教育厅审核为准);
8、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弟报读需提供父母在广东省的居住证,免学费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村镇的贫困证明。

2018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新生咨询常见问题的解答

答:床的规格是0.9*1.9,开学报到时生活用品可以在学校里的商店或附近商店购买,也会有勤工俭学部的师兄师姐现场摆摊。
【注意事项:1.申请表不能涂改,涂改作废。2.家庭信息中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必须填写实际情况,是以“元”为单位填写。3.填写“家庭成员情况”一栏,除了直系亲属要填,祖父母的情况也要填写。】【填写指南点击: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模板)_看图王.pdf 】

2018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部招生简章

办学层次学习形式专业名称起点计划学制招生范围学费住宿费普通中专全日制供用电技术初中100三年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学费(免学费生除外):367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4.农村户籍和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户籍学生实行三年免学费政策(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
8.外省进城务工人员子弟报读需提供父母在广东省的居住证,免学费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村镇的贫困证明。

2018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第四十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和勤工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第四十一条国家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2017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二十八条我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岗位等资助政策,具体的国家贷款、奖学金、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审一次,优秀学业奖分为三等,受奖面达30%,一等奖为1200元,二等奖为800元,三等奖为500元,学院还设学业进步奖和优秀学生素质奖。另外学院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国家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贷款,主要办理学生学费贷款,高限额为6000元/年,符合规定者可以申请。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2016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须知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入学后可通过申请国家贷款、金等方式缴纳相应费用。

2016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招生简章

办学层次学习形式专业名称起点计划学制招生范围学费住宿费普通中专全日制供用电技术初中100三年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学费(免学费生除外):367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4.农村户籍和欠发达地区城镇居民户籍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

2014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招生简章

办学层次学习形式专业名称起点计划学制招生范围学费住宿费普通中专全日制电气运行与控制初中50三年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学费(免学费生除外):367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电子商务初中50

2013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答考生问

二、贵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何措施?
答: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力度较大,设有国家贷款、勤工补助,以帮助经济上特别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2、勤工:学校设有勤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三、贵校的奖学金设置情况如何?
答:1、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审一次,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受奖面达30%,一等奖为2000元,二等奖为1000元,三等奖为500元。2、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国家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2013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 国家贷款、奖学金、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学年评审一次,优秀学业奖分为三等,受奖面达30%,一等奖为1200元,二等奖为800元,三等奖为500元,学院还设学业进步奖和优秀学生素质奖。另外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国家金发放标准为2000元/人。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设有国家贷款,主要办理学生学费贷款,高限额为6000元/年,符合规定者可以申请。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活动,学生可以通过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