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学院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以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级奖学金、金、勤工等为主要形式的资助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积极在生源地向当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学习期间免利息),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但不能用于缴纳其他收费。
在校就读期间,可持当年度政府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申请学院困难补助。
学院设有国家金及校内各类金,总奖励面约为25%左右,高金额4300元/学年·生。在校就读期间,可持当年度政府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申请金。
5.奖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内优秀学生优秀干部奖学金,总奖励面为15%左右,高金额80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