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三十四条国家贷款、奖学金、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我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金额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国家金人均3300元。
第二、我校每年设立等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等级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奖励比例为16%,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奖励1200元/人;二等奖奖励800元/人;三等奖奖励500元/人。
第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当年6-8月,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贷款,每年贷款高金额为8000元。
第五、我校设立维嘉困难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年第二学期办理,资助金额视具体审核情况确定。
我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2019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新生缴费须知

享受建档立卡学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于报到当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注册手续。

2019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三十二条国家贷款、奖学金、金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我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奖学金、金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我校每年设立等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等级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奖励比例为16%,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奖励1200元/人;二等奖奖励800元/人;三等奖奖励500元/人。
第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当年6-8月,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贷款,每年贷款高金额为8000元。
第五、我校设立维嘉困难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年第二学期办理,资助金额视具体审核情况确定。
我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2019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省招办已初核)

第四十二条 国家贷款、奖学金、金、勤工等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我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奖学金、金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我校每年设立等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我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等级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基本依据。奖励比例为16%,其中特等奖学金奖励5000元/人;一等奖奖励1200元/人;二等奖奖励800元/人;三等奖奖励500元/人。
第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当年6-8月,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贷款,每年贷款高金额为8000元。
第五、我校设立维嘉困难基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年第二学期办理,资助金额视具体审核情况确定。
我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2018-2019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准备国家助学贷款材料的通知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2018-2019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利用班会、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积极在学院内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丰富宣传手段,注重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的影响力与覆盖面,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了解贷款政策,知晓贷款流程,确保不让一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018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自主招生章程(考试院审核中)

第四十三条国家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校相关办法管理。
第一、学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奖学金、金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当年的10月申请国家贷款,国家贷款额度为每年8000元。
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2018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三十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高可获得8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一条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金(3000元/人/学年);
第三十四条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机会;

2017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被本科录取考生申请保留高职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公告

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经审核通过后可保留我校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如需申请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专科录取资格,考生需填写《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在7月31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20-87975777,考生申请材料须包含:申请表(需本人和家长签名)、考生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2017-2018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

4.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