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学校奖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资助标准分别为8000元/年/生、5000元/年/生、3300元/年/生;
2.学校奖学金、金针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学期/生(一等)、800元/学期/生(二等)、500元/学期/生(三等);金资助标准为500元/年/生;特别贫困学生还设有冬季棉衣补助、生活补助、寒暑假交通费用补助等多项专项补助;
3.勤工俭学补助标准为300元/月;
学生入学前,确有经济困难,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申请额度高不超过8000元/年)。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