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1.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1.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我省纳入国家燕山一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金范围。
2.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金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金。